依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医保〔2026〕5号)以及《周口市医疗保障局 周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周医保〔2026〕11号)的文件要求,我院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已完成价格备案手续。为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现将相关项目价格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示项目基本信息

二、公示说明
1、本次公示的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是在综合考虑医疗服务成本、技术难度、市场供求状况、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基础上,经合理测算并完成备案的价格,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2、公示价格为项目最高收费标准,我院将严格按照公示价格执行,无擅自提价、分解收费、变相收费等违规行为。
3、患者在接受相关医疗服务前,医护人员将提前告知项目内容、收费标准及替代方案,充分尊重患者意愿。
4、公示期限:自2026年07月01日起至2026年07月07日止(若项目价格后续调整,将另行公示)。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如有异议或建议,请以实名形式(需提供联系方式)向我院物价科反馈。
1、电话反馈:0394-421266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2、现场反馈:医院门诊楼4楼物价科办公室
3、监督投诉电话:0394-4623627(医院患者安全办)
我们承诺,将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坚持规范收费、透明收费,切实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所有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收费均以此次公示及后续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价科
2026年07月01日